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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6周年,总结表彰长青街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经街党工委研究同意,拟于“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本单位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改革和创新组织活动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4.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良好的工作机制,本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织活力明显增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正派,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的社会习气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4.积极投身改革,开拓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本单位党员群众所公认。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和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公道公派,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善于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改革工作方法,有效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受街党工委命名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由街党工委研究审定并命名表彰。

    2.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过支部大会评选推荐,报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考评,由街党工委研究审定并命名表彰(名额附后)。

    三、相关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要在6  日以前将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街党政办公室,事迹材料要突出的代特征,坚持实事求是,以通讯体裁撰写,事实详实,用语准确,篇幅在2000字左右。

    四、要求:

    1.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要严格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进行,要坚持评选标准,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注重推荐生产一线的典型。

    2.扩大民主,增强群众公认程度。评审过程中实行两级公示。各单位推荐名单呈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政办公室在报街党工委审批前,将对拟表彰对象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加强宣传,宏扬正气。“七一”前后,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宏扬正气,激励十大党员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建党86周年献礼。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党政综合办公室

    OO七年六月七日



    20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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