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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长青街义务劳动日制度的 通 知
    关于制定长青街义务劳动日制度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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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下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双创”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制定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劳动日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义务劳动参加单位及时间安排

    参加单位:办事处机关、城管公司、园艺公司、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农业单位、医院、老年大学、南山市场管理所。

    时间安排:自发文之日起,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半天时间(如遇有防洪、抢险、抗灾等特殊任务时,由办事处统筹考虑,适当调整)。

    二、义务劳动责任段及责任人安排

    (一)办事处机关

    责任段:国道南五环路及七雄路沿线

    责任人:

    (二)城管公司

    责任段:国道南三秀路全段、革新大道三秀路至六顺路

    责任人:曹洪才

    (三)园艺公司

    责任段:国道南五环路至团结路

    责任人:郭良超

    (四)革新社区

    责任段:六顺路革新路至团结路

    责任人:高木军

    (五)二雅社区

    责任段:革新大道二雅路至三秀路

    责任人:张运动

    (六)三民社区

    责任段:国道南四明路至革新路

    责任人:刘林芳

    (七)团结社区

    责任段:四顺路革新路至团结路

    责任人:程安忠

    (八)合兴里社区

    责任段:国道南六顺路至革新路

    责任人:周国芳

    (九)有关农业大队、医院、老年大学、南山市场管理所

    责任段:工作场所、所所辖区域

    责任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

    三、义务劳动主要内容

    (一)清理积存垃圾。对积存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重点是主要干道、花坛绿篱、卫生死角积存的垃圾。

    (二)清除白色污染。对地面和空中悬挂的废旧塑料袋等杂物进行清理。

    (三)各单位搞好工作场所(包括公共空地、公共走廊、屋顶平台)环境卫生;遇上级视察、参观,大型会议等活动,各单位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所辖区环境保障工作。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出店占道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促其进店规范经营。

    (五)各责任单位将责任段内的垃圾、杂物、白色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倾倒在垃圾容器或垃圾池内后,由城管部门负责统一清运。

    四、义务劳动工作要求

    (一)义务劳动由办事处组织实施。办事处成立义务劳动办公室,对全街义务劳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通报。办公地点设在城管公司。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义务劳动要注重实效,不走形式。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要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力争活动取得实效。

    (四)义务劳动中使用的劳动工具、交通工具等,由参加单位自行解决。

    (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护和卫生保健工作。

     

     

     

    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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