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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长青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和作息制度的规定》的 通 知
    关于印发《长青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和作息制度的规定》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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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办事处机关值班和作息制度更加完善,更加严格得到切实遵守,从而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更加好转,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长青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和作息制度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长青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年12

     

     

    长青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和作息制度的

     

     

    一、严格实行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随时过问、检查值班人员的出勤情况、伙食情况、工作情况以及值班车辆安排使用情况,严格维持值班秩序。

    二、严格实行值班签到、记录以及报告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当日值班签到本上亲自签名,负责处理日常性事务,包括来电来访、突发性事件,并做好记录。对于本人无权无力处理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再由带班领导按照管理权限安排处理或者逐级上报。

    三、严格实行值班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原则上在值班之日不得请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经带班领导同意,方可请假,以便及时进行人员调剂。否则,视同擅自离岗,一次扣除当月值班补贴的20%

    四、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禁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工作期间私自外出不请假、不打招呼,管住自己的“腿”。请假半天,须向科室负责人请示;请假一天,须向分管领导请示;请假两天以上,须向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

    五、严格执行重大节日、政治活动期间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六、严格实行值班情况通报制度。由纪工委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以及其它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值班检查组,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电话:83212625)

    七、其它事项依照以前规定不变。

     

     

     

     

     

     

     

    长青街道办事处

    2008年1月2日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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