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清查 盘点过去 把握现在 指点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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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街辖区居民朋友:你们好!
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为全面弄清我街居民房屋真实情况,为下步拆除违法建筑、妥善处置“半拉子”工程、深入推进查违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长青街道办事处正在对辖区居民房屋实施清查,并登记造册、一户一档。
清查房屋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原住房的情况;(二)根据农场[2005]年2号文件精神,对暂不拆迁的危房户,按原基、原面积、原高度的“三原”规定,经区、街审批的重建房屋情况;(三)2008年6月份,建房户向街办写《承诺书》后,其旧房(危房)改建情况;(四)除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房屋“长高长胖”、“一户多基”、抢种房屋、变相买卖土地、擅自改变农用耕地性质、乱占滥用耕地等违法建房的情况。
居民朋友们,配合房屋清查、提供清查资料,是每一个清查对象必须履行的义务。希望居民朋友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清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虚报,不瞒报,不拒报。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巩固查违控违成果,建设美好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长青街道办事处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
2008-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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